国家石油储备,于2004年开始建设。国家石油储备,是一个国家的重要战略储备项目之一。
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是中国为了满足国内石油的需求,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健全国家石油储备体系。
截止到2020年,中国共建成9个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总储备库容为3773万立方米。
分别为舟山、舟山扩建、兰州、天津、镇海、大连、黄岛、独山子、黄岛洞库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库容分别为500万、520万、320万、320万、300万、300万、300、300、300万立方米。利用上述储备库及部分社会库容,储备原油储备原油3,773万吨。 进一步保障国家能源供应安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根据规划我国将用15年时间分三期完成油库等石油储备硬件设施建设。储量大致是:第一期为1000万吨至1200万吨,约等于我国30天的净石油进口量;第二期和第三期分别为2800万吨。列入国家石油储备一期规划的有镇海基地、舟山基地、黄岛基地、大连基地等四个项目,储存容量分别为520万立方米、500万立方米、320万立方米和300万立方米。一期四大基地共计1640万立方米,于2004年开始建设,已基本完成。
第二阶段于2009年开始启动,新建八大储备基地,将新增储备能力2680万立方米,加上一期工程,总计4320万立方米,相当于4000万吨原油,约合我国40天的净石油进口量。第三阶段至2020年前后,将把储备能力提高至62500万桶(约8500万吨),形成相当于90天的净石油进口量,即国际能源署(IEA)规定的战略石油储备能力的“达标线”。此外我国还准备建设一座大型地下石油储备设施,储备能力将达到4400万桶(约合600万吨)。
国家石油储备
兰州基地
该油储基地工程占地1328亩,项目总投资26.78亿元,所有工程预计在2011年上半年投入使用。作为兰州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的配套组成部分,中石油兰州生产运行储备库也同时开工。
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于2008年年底开始兰州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先后进行项目选址和地质条件勘察,并委托中石油集团工程设计公司华北分公司编制,提交兰州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可研报告,于2009年11月得到国家发改委的同意批复,2011年上半年投入使用。
天津基地
天津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是中国第二批石油储备基地之一。2011年5月,中国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项目可研报告,2012年上半年开工建设。
截至2015年年中,中国共建成9个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天津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库容为320万立方米。
镇海基地
镇海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是一期工程中最大的项目。工程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比邻东海的一片开阔地,占地1.12平方公里,国家发改委于2004年1月批准建设,由中石化集团承建,建设规模520万立方米(合3270万桶),共52座储油罐,每座储油罐高22米(相当于8层楼);直径80米(超过足球场宽度),能储原油10万立方米(约合9万吨原油),价值超过1亿元人民币。整个基地储满油能有400多万吨。一整套覆盖了储运、工程、消防、自动控制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测系统,构成了确保镇海基地安全生产运行的“防火墙”。
舟山基地
舟山国家石油储备基地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岙山岛,全岛面积5.4平方公里,西与宁波北仑港隔海相望。这里库容总规模仅次于镇海基地,占地1.42平方公里,有50座10万立方米储油罐,依山而建,比邻江海,总库容为500万立方米,总投资超过40亿元。岙山岛上还有我国最大的石油储运公司——中化兴中石油转运(舟山)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158万立方米的储油罐。浙江万向集团投资12亿元建设的150万立方米岙山石油储存项目正在进行。一旦这些工程陆续完成,岙山岛上的所有石油储备能力将达到1100多万立方米,成为世界最大的单体石油储备基地。
黄岛基地
黄岛国家石油储备基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胶州湾西海岸,毗邻大炼油项目,自1974年开始,国家石油部(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前身)和青岛港务局相继在此建造储油区。储备基地工程总投资24亿元,于2006年6月1日开工。设计规模为320万立方米,总储油量近290万吨,基本满足全国3天之用。主体工程包括32台单体罐容为10万立方米的双盘式浮顶油罐及系统配套工程。2007年6月5日黄岛基地通过国家发改委及相关部门验收,2008年11月投产运营。
大连基地
大连国家石油储备基地,位于辽宁省大连市开发区新港镇,占地0.73平方公里,总投资25.1亿元人民币,能储备原油300万立方米,这一数字相当于大庆油田年产量的6%。共有30个10万立方米储油罐。分5个罐群组,每组由6座10万立方米储罐组成。
二期八大石油储备基地
根据规划,浙江镇海、浙江舟山、山东黄岛和辽宁大连首批4个石油储备基地预计于2010年全面建成。国家发改委关于总库容达2680万立方米的第二批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基地的规划已经完成,锦州等8个城市入选。其中,天津国家原油战略储备基地预计2009年下半年开工建设,将由中石化集团承建,首期建设库容320万立方米,总投资35亿元。中石化集团将配套自建320万立方米原油商业储备库和200万立方米成品油商业储备库,总投资达100亿元。此外发改委已批准位于浙江舟山的战略石油储备基地增加250万吨的储备容量,作为第二批战略石油储备基地建设计划的一部分。
国家石油储备中心
2007年12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石油储备中心正式成立,其设置在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之下,将作为我国石油储备管理体系中的执行层,行使出资人权利,负责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建设和管理,承担战略石油储备收储、轮换和动用任务,同时监测国内外石油市场的供求变化。
根据我国石油储备三级管理体系的设定,国家发改委作为石油储备的管理层,国家石油储备中心则是管理体系中的执行层,而石油储备基地担当石油储备重任。若以人体作比喻的话,国家发改委好比是“头”,石油储备基地好比是“四肢”,国家石油储备中心则好比是“神经中枢”。
世界石油储备体系
世界上最早建立石油储备的国家是法国。1923年,法国要求石油运营商必须保持足够的石油储备。1925年,法国成立“国家液体燃料署”管理石油储备。法国石油战略储备由国家、专门机构和石油生产经营者三者共同管理并承担费用。
1973年第一次石油危机爆发后,世界油价上涨了5倍,引起西方经济和社会的大动荡,由此,西方各国开始建立石油战略储备体系。1974年,包括美国、日本、意大利、西德、法国在内的18个原油进口国签署了《国际能源协议》,并在OECD(经合组织)中设置了国际能源总署(IEA),以保证当国际社会石油供应再次出现危机时,为各成员国提供帮助。同时,还规定到1980年各成员国有义务保有相当于90天净进口量的石油储备。到80年代,国际能源总署成员国的石油库存达35亿桶(约4.78亿吨),相当于当时114天的石油消费量。在实际执行中,各成员国所建立的石油储备已远超过IEA规定的最低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