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民剧场于1956年12月建成,前区为八角厅,中区为演艺大厅,后区为舞台及附楼4层。
新疆人民剧场于1956年12月建成,前区为八角厅,中区为演艺大厅,后区为舞台及附楼4层。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至八十年代初,人民剧场是自治区历届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的主会场;2013年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8年11月24日入选“第三批中国20世纪建筑遗产项目”;目前主要承担自治区大型文艺演出和群众性文化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同时开展电影经营业务。新疆人民剧场的建成为丰富新疆各族人民文化生活,推动自治区文化旅游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